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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陆核电与滨海核电一样安全

    5月31日,中国核能行业协会理事长张华祝在湖南益阳召开的内陆核电厂环境影响评估课题研究成果发布会上指出:“只要严格选取内陆核电项目厂址,选用先进技术,贯彻纵深防御原则,我国内陆核电的安全是有保证的。”同时,中国核能行业协会也首次向社会公布:“滨海核电厂与内陆核电厂没有本质区别,一样都是安全的。我国内陆核电厂的水、气等排放达到国际高标准要求,不会影响到环境和公众健康;我国拟建内陆核电项目选址条件良好,不可能发生类似日本福岛第一核电厂那样的严重事故。”

  据了解,这是核能行业首次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内陆核电的研究成果,也是国内专门就内陆核电举办的规格最高、规模最大、最权威的研究成果发布会。而我国首批拟建的内陆核电项目之一——桃花江核电项目正位于会议举办地湖南益阳。

一、科学回答各种社会质疑

  日本福岛核事故后,社会公众对内陆核电建设的疑虑明显增加,尤其关心核电厂运行对下游水质的影响以及严重事故对水资源安全的影响,很多人“谈核色变”,使我国核电事业一度遭遇寒冬。基于这种认识,国际核能界开始深刻总结福岛核事故教训,并且进一步提出了全面、平衡贯彻纵深防御安全原则的要求以及福岛核事故后改进行动要求。

  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副理事长赵成昆在会上介绍,为科学回答各种质疑,恢复我国内陆核电发展信心,2012年中国核能行业协会组织50余位业内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历时一年时间,通过开展《内陆核电厂环境影响的评估》课题研究,完成了一份集科学性与权威性为一体的研究报告。

  据介绍,此次研究涉及对内陆核电厂环境会造成影响的八方面主要因素,包括电厂选址、用水、散热、辐射影响、严重事故后的环境风险和缓解措施等。专家们针对内陆核电厂的主要环境问题和公众关注的问题,通过广泛、深入调查,结合我国拟建内陆核电厂的堆型和厂址情况,对具有3000多堆年内陆核电厂运行经验的美、法两国内陆核电厂实际环境状况和安全状况,以及我国秦山和大亚湾两个核电基地的环境状况,进行了大量分析研究。

二、内陆电厂安全标准更高

  上述研究认为,我国的核电安全标准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最新标准一致,内陆核电厂与沿海核电厂安全标准一致(在放射性液态流出物排放方面内陆厂址更严格);我国内陆核电厂的水、气等排放达到国际高标准要求,对环境造成的辐射影响的增加量远低于环境本底的辐射水平,不会影响到环境和公众健康。

  研究结论还显示,我国拟建内陆核电项目选址条件良好,不可能发生类似日本福岛第一核电厂那样的严重事故;采用二次循环冷却技术的内陆核电厂的淡水消耗量不会影响流域的水资源量;内陆核电厂下游水质可达饮用水标准;通过采取进一步的工程措施,可以确保严重事故下水资源安全以及公众健康;内陆核电厂严重事故对公众的健康风险要小于人类其他活动。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堆工所所长毛亚蔚表示:“内陆核电厂在正常运行的环境影响方面同沿海核电厂没有根本区别,考虑到内陆核电厂址的特点,在液态流出物排放控制和水资源论证等方面需要认真做好分析论证工作。”

  此外,对于近年来各地“恐核症” 现象的不断出现,研究还认为,要树立科学理性的安全观,让信息公开,让公众知晓,增强发展内陆核电的信心。中国能源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周大地此前指出:“安全和不安全是比较而言的,各种能源都存在安全评价的问题。对比其他类型能源的安全事故,核电事故的发生频次及人员伤亡相对是极低的。”

三、尽早开建具备安全前提

  信息显示,全球在运的核电机组中一半以上建在内陆地区,法国和美国的内陆核电比例分别占到69%和61.5%,美国的密西西比河流域建有32台核电机组。有些国家如瑞士、乌克兰、比利时等,其核电厂全部建在内陆。内陆核电已成核电发展布局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若核电项目仅集中在沿海,我国的核电发展势必受到制约。同时,发展内陆核电也是内陆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需要。”张华祝表示。周大地也指出,中国发展核电主要在于要满足日益增长的能源供应和考虑能源供应的安全和清洁这两方面。“核电是清洁的,这毫无疑问。同时,我国的核电技术和建设标准已经走在世界前列,只要按这样的高标准稳步推进,我国的核电也是非常安全的。”周大地指出。

  此次研究建议,“十二五”期间允许拟建内陆核电项目陆续开展各项前期工作;并适时开始内陆核电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争取具备条件的项目能尽早开建。